传习录

教约 第199条

部分释读待校
凡授书不在徒多,但贵精熟。量其资禀,能二百字者止可以授一百字,常使精神力量有馀,则无厌苦之患,而有自得之美。讽诵之际,务令专心一志,口诵心惟,字字句句䌷绎反复,抑扬其音节,宽虚其心意,久则义礼浃洽,聪明日开矣。

键盘按 ← / → 翻章;触屏左右滑动翻章

教约 第199条 · 传习录 · 经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