柳庄相法
五十七、痣若山峰,不可不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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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高者为痣,平者为点,黄者为斑,凡斑点不宜生在面上。书云:面多斑点恐非寿之人。在面为显痣,在身为暗痣,俱宜有毫,如山林有草木方妙。背主衣冠,胸主智,腹带黑如墨,赤如珠硬,高者方贵,中平小贵,色明润为好,色暗不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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