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习录以下门人徐爱录 第12条部分釋讀待校簡體原文白話點字詞查註釋,選中文字可問答或糾錯又曰:“唐、虞以上之治,后世不可复也,略之可也;三代以下之治,后世不可法也,削之可也;惟三代之治可行。然而世之论三代者,不明其本而徒事其末,则亦不可复矣。”上一章以下门人徐爱录 第11条下一章以下门人徐爱录 第13条鍵盤按 ← / → 翻章;觸屏左右滑動翻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