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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习录
答陆原静书 第153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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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书云:“前日精一之论,即作圣之功否?”“精一”之“精”以理言,“精神”之“精”以气言。理者,气之条理;气者,理之运用。无条理则不能运用,无运用则亦无以见其所谓条理者矣。精则精,精则明,精则一,精则神,精则诚;一则精,一则明,一则神,一则诚,原非有二事也。但后世儒者之说与养生之说各滞于一偏,是以不相为用。前日“精一”之论,虽为原静爱养精神而发,然而作圣之功,实亦不外是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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