孝经五刑章 第十一部分释读待校简体原文白话点字词查注释,选中文字可问答或纠错子曰:「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。要君者,无上;非圣人者,无法;非孝者,无亲,此大乱之道也。」上一章紀孝行章 第十下一章廣要道章 第十二键盘按 ← / → 翻章;触屏左右滑动翻章